根據(jù)《江蘇省高等學校自然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蘇教規(guī)﹝2017﹞4號)精神,經(jīng)研究,現(xiàn)將2020年度江蘇省高等學校自然科學研究面上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立項目的
項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需求和科技發(fā)展趨勢的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培育自然科學基礎研究重點項目,同時支持高等學??萍既藛T申報所從事的學科中有研究價值的自選項目。項目研究周期一般為2年。
二、項目經(jīng)費
項目分資助項目和不資助項目兩類,其中資助項目省級財政每項安排3-5萬元;不資助項目由項目學校統(tǒng)籌生均財政撥款等經(jīng)費安排,并確保項目任務如期完成。
三、申報條件和要求
(一)項目負責人應為省屬本科高等學校、獨立學院、高職高專院校的在崗科技人員;獨立學院申報的項目,項目負責人應為本校在編的專任教師。所有申報項目應符合2017年修訂的《江蘇省高等學校自然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第六條、第八條規(guī)定。
(二)為加強高等學校青年學術骨干的培養(yǎng)和扶持,項目重點面向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科技人員,不接受具有正高級職稱的科技人員申報。
(三)項目應具有較好的研究基礎和明確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創(chuàng)新性或較好應用前景,提交成果應具有可考核性。
(四)已獲得國家、省自然科學基金等支持的項目,不再重復立項資助。項目負責人如已承擔江蘇省高等學校自然科學研究項目或其他省級以上科研項目且未結題的、累計獲得項目支持兩次以上的均不得再申報新的面上項目。
(五)各高等學校應合理統(tǒng)籌整合相關科技資源,組織精干力量形成項目組,促進學科交叉與融合,鼓勵聯(lián)合申報。
(六)實行限額申報方式,我院限報1項。
四、申報程序和材料
具體申報程序和材料要求見附件。